(毕业论文 页数:14 字数:12296)【摘 要】“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近十多年农村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不断被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此目标的关键问题是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其中农民收入问题是三者中的根本性问题。但“三农”问题的产生与存在的原因不仅仅在“三农”本身,而是宏观经济发展中阶段性矛盾的必然产物。目前,我国农业的发展正在步入现代化的进程,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意义在于农业产业化可以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可以提高农业的规模化效应和农业的竞争质量,可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很好的出路,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 “三农”问题 农民收入 农业产业化
目录
一 、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二、建立新型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制度 三、实行城市统一的税收制度,消除工业产品、农产品之间的“剪刀差”,建立更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 四、构建城乡统一的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在增加收入问题上享有机会平等和社会公平 五、建设农村信息传播的接受平台,加强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 六、农业产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农”问题是我国跨世纪的难题,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式下,农业、农村、农民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今后的长远目标,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寻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立促进农民收入续增长的长效途径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农业产业化的实现对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实现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对这些问题做了具体的思考,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一 、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加快发展小城镇,实现乡镇企业发展、县域经济壮大,把农业经济经营的产业化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农民增收困难是当前制约“三农”问题实现突破的关键问题。要解决农民增收困难这一问题必先弄清原因,但要其弄清原因首先要明白农民收入的构成。农民收入主要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农业收入主要是指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收入;非农业收入主要是来自乡镇企业和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因此近年来农民增收困难主要表现为农业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困难。 小城镇由于具有与农村天然的联系和劳动力迁入成本较低等优势,因此改革开放后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民增收提供了重要条件。特别乡镇企业的发展既有效地转移了剩余农村劳动力,又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式下,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仍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2、进一步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降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特别是大中城市)的过高成本 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从农村向城市流动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我国的户籍制度几十年却几乎没有什么改革,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因而制约了农民从非农产业获得更高的收入。 除此以外,因为没有城镇户口,有些行业和工种农民不准从事;因为没有城镇户口,农民进城除要带身份证以外,还要带计划生育证、外出务工证明、健康证明等。为了这些证明他们不得不付出一笔费用,有时甚至还要向当地有关部门缴纳一些非常规费用。总之,因为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农民进城就业的成本增加了,收入相对减少了。 3、城市化资金供给应以国家为主导,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方面避免城市化过程中以牺牲农民利益来快速提高城市化率的超前城市化。南美许多国家尽管城市化率高,但就是因为超前城市化给本国经济政治都产生了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防止“城市病”,特别是防止出现进城农民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收入上不去而再度成为城市“贫民”的现象。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地区城市化经验表明,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特别是民营资本在城市化中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立新型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制度 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之初到2O世纪80中后期,对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深度、广度等方面的推进,这—制度需要改革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1、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规模效益 从目前从产权制度角度来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法有效解决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在土地收益合理分配上的问题,因而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规模效益。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可知,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农民以无偿或基本无偿的方式从集体取得土地承包使用权。由于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从而不能享有对土地的处置权,当然要实现土地资源的流转和合理配置就不容易。正因为此,从而导致了土地分散,统一性不够。因为违背了市场的统一性,规格化、专业化、机械化生产也就无法实现,土地的规模效益当然也无法实现。实践证明,要更高层次地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通过土地制度的改革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化经营和规模经营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