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字数:4920 页数:5)摘要:价格是影响用水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本文应用入户调查的数据,应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了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计算了假设的水价调整方案对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需水的影响,并提出了对深圳市水价调整的建议。分析结果表明,深圳特区内、外在用水行为和价格对用水的影响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目前深圳的阶梯水价设置不合理;价格可以作为调整深圳水资源供需关系的有效手段;为了有效控制用水的快速增加,应同时调整价格水平和阶梯。
关键词:城镇居民生活用水,计量经济学分析,政策建议,深圳
目录
1 研究样本和方法 2 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影响因素分析 3 假设的价格调整方案下的用水群体及其用水量变化分析 4 对深圳市水价调整的建议
在我国进行大范围的水价调整时,研究用水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为制定正确价格政策和准确预测政策效果提供依据。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十分缺乏,从而可能导致制定的政策没有实现预期结果,或对政策结果缺乏预见性。价格对水资源供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居民生活用水中,价格影响着居民的用水行为和水量。在20世纪60~70年代,国际上,特别是美国和加拿大,进行了许多用水影响因素的研究,从各个方面分析研究价格和用水的关系。大多数研究认为,水价的水资源管理作用是明显的;价格机制,如超额罚款或递增水价等,能有效抑制水消费;但对于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用水类型以及不同的消费群体,表现的结果迥然不同。一般认为生活必需用水的水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如饮用水等,而对其它用水弹性较大,如洗车和娱乐等用水。同时各种研究也表明,价格对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1]。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很少。1999年,沈大军等[2]应用我国660多个城市作为样本建立了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的需求函数,分析了影响需水的各种因素程度,如价格、可支配收入、人口以及地区的影响等。2000年,沈大军等[3]应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了北京市工业行业用水对产值的贡献,由于受资料限制,样本数较少,但在我国还是一个开创性的研究。两个因素影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一是我国的外部环境,我国长期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对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重视不足,因此,我国只是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条件下才开始这方面的研究;二是资料问题,用户用水行为的研究需要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且大多只能通过实际调查获得。
2004年7~10月在深圳市进行污水处理费调整时,通过问卷方式访问了3 558个家庭,收集了9 440个深圳居民的个人信息。这些数据为分析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因素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本文根据这些数据,应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并应用分析结果预测假定的水价调整方案的预期效果。根据深圳的具体情况,对特区内外分别进行分析。
1 研究样本和方法 在调查的3558户中,家庭户2531户,占71•1%:单身户331户,占9•3%;集体户696户,占19•6%。人均居住面积24•49m2。家庭户人口8 184人,单身户346人,集体户910人,比例分别为86•69%、3•67%和9•64%。特区内调查1 864户,其中家庭户1 356户、单身户155户、集体户353户;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3•36人,集体户平均人口规模5•90人;人均居住面积27•14m2。特区外调查1 694户,其中家庭户1 176户、单身户176户、集体户342户。家庭户平均人口规模为3•00人,集体户平均人口规模为4•66人;人均居住面积21•56m2。
根据2688个有效样本(有效样本是指在所有调查的3 558个样本中,本项或相关项指标有效的样本,因为在调查的样本中存在某一项残缺的情况,下同)统计,深圳市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5•21t/月,计174L/(人•日);根据3 250个有效样本的统计,月均支付水费14•18元/人,计算平均水价为2•72元/t。特区内1257个有效样本的统计,特区内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6•50t/月,计217L/(人•日);1629个有效样本的统计,月人均水费支出17•21元/人,计算平均水价为2•65元/t。特区外1432个有效样本的统计,特区外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4•08t/月,计136L/(人•日);1 621个有效样本的统计,月人均水费支出11•24元/人,计算平均水价为2•76元/t。
以上数据显示,特区内外在收入、人口、居住和用水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别,人均生活用水量相差81L/(人•日),相差1/3。
对某一地区来讲,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因素是水价和收入。居民生活用水与水价、收入的计量经济学分析,主要分析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需求弹性和收入需求弹性,也即定量分析价格和收入对用水的影响。价格与收入需求弹性可以从居民家庭生活需水函数估计,最常用和典型的估算居民家庭生活需水函数是双对数线性形式: lnQ=αlnP+βlnS+c(1) 式中:Q为居民家庭生活需水量;P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S为居民收入;α为价格需求弹性系数;β为收入需求弹性系数;c为常数项,根据经验数据率定。
2 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不同收入类别的用户的用水行为不同,因此除了分析全部的有效样本外,还对收入进行了分类(表1)。由于样本数量有限,特区内外的大于4 000元/月组的分析采用了全区的分析结果,在参数估计中也类似。
表2显示了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函数的拟合精度参数。数据说明,所有建立模型的拟合程度都十分好。模型的相关系数都在0•85以上,显示了很好的相关性,F显著性远在0•05以上。
表3显示了根据样本所估计的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函数的各参数值。表4显示了建立的不同收入组的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函数。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函数可以用来分析价格、收入等因素的变化对需水的影响,也是需水预测的重要工具,可以作为水资源管理决策的重要分析手段。
需求弹性受用水、收入和价格水平的影响,收入水平越高,需求弹性越小;用水水平越低,需求弹性越小;价格越低,需求弹性越小。表3的结果显示,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的价格需求弹性系数为-0•41,即10%的水价上升将引起4•1%的用水量的下降。因此,对深圳市,相对于其它水资源管理措施,在抑制需求方面价格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手段。 不同收入组之间的价格弹性系数差异较大。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为-0•32,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58,2 000~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25,大于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19。以上数据变化表明,价格变化对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家庭最敏感,对应于这个收入组的用水量(人均5•06t/月)和深圳市现行的供水水费结构和标准(深圳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以户为单位设置22、23~30和31t/户月3个阶梯,集体户设置5、6~7和8t/(人•月)3个阶梯)分析,考虑到深圳市现有家庭户均规模3•23人,现有的价格结构对节水的激励没有体现在最敏感的区域。
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价格弹性小于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这是因为对于此收入组的家庭,水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同样可以从此收入组的人均用水量3•91t/月得到反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在深圳人均4t/(人•月)是基本生活用水,需要得到保障。
2 000~4 000元/(人•月)收入组和大于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价格弹性远小于以上分析的两个低收入组,说明价格的增加对这些群体用水的影响较小。为了提高影响程度,就需要对这些收入组用户的高用水水平征收高的水价。结合这些收入组的人均用水水平(人均7•5t/(人•月)),和深圳市户均人口规模,为了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应该在20~25t/(户•月)左右建立高的水费标准。
深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收入需求弹性系数在所有组和各收入组间的差别不大。深圳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的收入需求弹性系数为0•25,即10%的收入增加将引起2•5%的用水量的增加。不同收入组之间为,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为0•23,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27,2 000~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25,大于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25。如深入分析,仍然可以发现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略大于其它组,结合价格弹性,表明此收入组是用水最敏感的组别。
特区内的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的价格需求弹性系数为-0•0919,即10%的水价上升将引起0•92%的用水量的下降,因此,对于特区内,在抑制需求方面,总体上价格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但特区内不同收入组之间的价格弹性系数差异较大。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为-0•33,1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18,2 000~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09,大于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19。因此,对于特区内,价格变化对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家庭最敏感。特区内的收入需求弹性较稳定,特区内收入弹性为0•24,呈现从低收入群体向高收入群体降低的趋势。
特区外的计算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的价格需求弹性系数为-0•3550,即10%的水价上升将引起3•55%的用水量的下降。因此,对于特区外,在抑制需求方面,价格的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特区外不同收入组之间的价格弹性系数差异较大。小于1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为-0•27,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58,2 000~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41,大于4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弹性系数为-0•19。因此,对于特区外,价格变化对1 000~2 000元/(人•月)收入组的家庭最敏感。特区外的收入需求弹性也较稳定,特区内收入弹性为0•22,从低收入群体向高收入群体呈现倒抛物线的趋势。
根据建立的需水函数,可以分析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量的变化情况。如果水价保持不变,通货膨胀率为4%,扣除通货膨胀情况下的收入增长为6%,这样,下一年的用水量将比上一年增加3•20%,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居民用水量持续增加的原因。
3 假设的价格调整方案下的用水群体及其用水量变化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可定量分析假设的水价调整方案下的深圳市城镇居民家庭生活需水量的变化。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选择三种情形(假设收入保持不变):(1)维持现行的阶梯不变,将目前的1•90元/t、2•85元/t和3•80元/t的水价调高20%;在此方案下,所有用水群体都将受到影响;(2)维持现行的价格水平不变,将目前以户为单位的22~30t/(户•月)的阶梯调整为16~25t/(户•月),将集体户的5、6~7、8t/(人•月)调整为4、5~6、7t/(人•月);在本方案下,水价调整只影响在调价水量范围内用户,对其它用户没有影响,包括人均用水量小于4t/月的集体户,以及家庭用水量小于16t/月的家庭用户;(3)同时降低阶梯和提高水价,采用(1)、(2)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