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民营经济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除极少数属于大型企业外,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从政策环境来看,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同时 期的认识不同,从而导致对民营经济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在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始标志的萌芽时期,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是“允许发展,但不提倡,不公 开宣传”,处于尝试探索阶段。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后,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有了新的突破,即“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1992年提出 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论断,并将其写入宪法修正案,用法律加以保障。 这对于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十六大后,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步入成熟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6年底,上海市共有中小企业363591 户,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70%;营业总收入达36353.41亿元,占全市法人企业的63.10%;年末累计实收资本7051.64亿元,占全市 法人企业的74.34%;全市中小企业从业人员803.26万人,占全市法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4.50%。 民营企业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但是,尽管中国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正在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在中国还是企业中的弱势群体。政策环境的局限和民营企业的自身弱点 阻碍了多数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有这些中,尤为突出的是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渠道不畅已经成为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融资难是制约 民营中小企业健康、正常发展的“瓶颈”。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政府项目和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融资要求,不论企业项目如何,大多都为防 范风险而较少介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