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虽步履维艰,却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如今,国企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亟待解决;又值我国加入WTO之际,大批外国企业将涌入我国。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优势的竞争对手,如果不加快改革的步伐,国有企业势必被未来的经济形势所淘汰。国有企业的问题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是体制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将无法激发其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处于国企领头人地位,承担国有资产运作、市场营销、内部管理乃至政策义务等重大使命,他们积极性的发挥程度,对国有企业扭亏增盈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将会最大限度的释放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实行激励性报酬制度则是这种激励约束机制的关键。
一、 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的提出
为了调动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我国对经营者激励机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讨。90年代初,开始实行年薪制试点。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虽然年薪制能体现经营者当年的工作绩效,使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当年的经济效益挂钩,体现了利益、责任与风险的一致性原则;然而,由于只考虑了企业的年度收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会导致企业家的行为短期化,追求企业的短期高收益后一走了之;并且年薪与业绩挂钩的系数过于保守,年薪总额不是随业绩同步变化,缺乏财富效应 ;另外年薪制不包括长期报酬,在缺乏动力激励的情况下,经营者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收入。纯粹的年薪制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约束乏力,我们有必要回过头来,从激励约束机制入手,建立起一套既有短期激励又有中长期激励,同时还有一定约束的新机制。因此,我们引入了经营者股票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