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末开始,川江航运逐步被外国航运公司垄断。1890年,根据《烟台条约增续专条》规定,英商可自备华船或雇佣华船,挂外国国旗进入川江,享有在其他水域和口岸同等的权益;而且这些船只在重庆缴纳一次关税,比华商入口厘金还低。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规定日本轮船能“从湖北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重庆府”,“附搭行客,装运货物”[1];根据片面最惠国待遇,以英国为首的其他国家也立刻享有了这项特权。在这样的条件下,各国航运公司开始大量进入川江航运市场。到了本世纪最初十年过去的时候,川江航线上的几家主要的航运公司是:英国的太古、怡和,日本的日清,美国的捷江。这些公司凭借技术上和资金上的优势,以及制度上和军事上的特权排挤和控制中国航运公司,谋取垄断利润。无论从厂商数量、资源流通、还是从产品特点和竞争方式来看,这一时期的川江航运市场都接近一个寡头垄断市场,已经基本饱和[2];在这样一个时候,“没有任何理由要开办一个新的轮船公司——特别是一个中国公司,而却有一切理由不办它。”[3] 令人惊奇的是,民生公司,这个由爱国实业家卢作孚创办的航运公司,一无资金优势,二无外国资本或官僚背景,竟在这种情况下入主长江航运市场,并在20年间崛起为中国航运市场上最大的公司,兼并了众多外国航运公司,一度成为中国近代最具实力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之一。[4] |